經濟部試辦推行三年的「自願性綠電認購」制度,將隨著電業法修法走入歷史。經濟部表示,隨著電業法修法,未來綠能市場將開放自由交易,不再需要續辦自願性綠電認購制度,最快明年將落日。「你願意每度電多花一點零六元來支持綠能嗎?」經濟部前年訂定「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」,官方訂出每度電附加綠電費率,鼓勵民眾或法人認購;收入納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,支應躉購再生能源電能支出等。第一年政策剛推出,只有四百卅四萬度綠電被認購,第二年大幅成長到一億五千六百卅六萬度電,今年第三年則為兩億六千九百卅八萬度電;總計共有四億三千零八萬度綠電被認購。自願性綠電認購制度在批評者眼中有諸多缺點,但在國內其他減碳工具未成熟情況下,自願性認購綠電仍是表達支持再生能源的方式。近年企業在綠電認購隱約形成「較勁」風潮,賺得企業形象加分,認購量一年比一年多。不過,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,隨著電業法修法,開放綠能市場自由交易,未來重點會放在自由化的綠能交易市場上。可以預期的是,「現在願意多出錢認購綠電的人,未來應該會直接找再生能源業者購買綠能」。林全能說,未來自由化綠能市場的價格將是雙方合議,較有彈性,就算自願性綠電認購制度續辦,預估不會有太多人繼續參加。「自願性綠電認購」制度原就是三年一期的試辦計畫,今年走到第三年,擬明年落日。能源局組長蘇金勝指出,「這三年就像是在做試驗,看看大家對於再生能源的支持度如何,看起來是正面的聲音比較多」。自願性綠電認購計畫落日後,雖會減少目前每年約一到兩億元對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挹注,但影響不大。蘇金勝說,綠電附加費率價格並不是真實的成本,是依造躉購制度而制定。電業法修法後,會有制度化的綠電交易環境,「想要認購綠電的人還是會有管道」,而且市場價格也會更有彈性,甚至不再採用附加費率方式來收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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